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山大学哲学系张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哲学系在读本科生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山大学“哲学系张李奖学金”评选细则》及捐赠人的要求,现面向本科毕业生开展“哲学系张李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的我系全日制在读2014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 参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并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系集体活动,服务同学,同学关系和谐。
(二) 参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已获得我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且家庭经济困难(须已通过2017-2018学年度中山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注:凡获得我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均可获得哲学系“本硕连贯培养资助”项目奖励,2、已获得中山大学其他院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3、已获得其他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名列全球前两百名大学(排名为QS、U.S 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ARWU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中任意一者的前两百名即可)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获评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元,名额不限。
四、具体评选流程
(一) 学生申请
6月13日(星期三)17: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256269686@qq.com,文件名注明:国内升学/国(境)外升学+姓名+专业, 纸质版交至锡昌堂511。
材料清单:
1、申请表(附件1)
2、录取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等)
3、提供录取学校排名有关佐证材料。
(二) 资格审查
哲学系学工办及教务老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及初审后,报哲学系奖学金评审小组。
(三) 评审及公示
6月19日前,哲学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向捐赠人推荐获奖人选,经捐赠人确认无异议后。学工办对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 奖学金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后,系公布评选结果,并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对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获奖证书将在2018届哲学系毕业典礼上颁发。
如有疑问,请与学工办老师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邮 箱:lilinw3@mail.sysu.edu.cn
电 话:020-84112125
中山大学哲学系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