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前沿”课程第十七讲回顾 | 翟振明:虚拟现实的终极形态及其意义
2021年6月30日,中山大学哲学系20级研究生哲学前沿系列课程第十七讲《虚拟现实的终极形态及其意义》在锡昌堂801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山大学哲学系陈少明老师主持,主讲人为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老师。

首先,翟老师表明他关于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VR)的思想实验可追溯到23年前他在美国出版的Get Real一书,该书中文版名为《有无之间:虚拟实在的哲学探险》。接着,翟老师介绍了根据他的设想建造的虚拟现实实验室取得的成果:戴上VR头盔,坐上高尔夫球车,就进入了一个看上去与当下场景一样的VR世界,接着通过场景的逐渐转换,来到现实中并未到达的别处,比如外国小镇甚至登上大飞碟,然而我们却不知道现实与VR世界是什么时候无缝对接的。
而虚拟现实的终极形态翟老师认为是扩展现实(expanded reality)。首先翟老师区分了VR与AI(人工智能)。对于人脑才有虚拟世界,而电脑没有,关键在于人脑有意识。他还提出了强人工智能认证判准:除非有人以确凿的证据向我们证明如何按照非定域原理把精神意识或意识的种子引入了某个人工系统,不管该系统的可观察行为与人类行为多么相似,我们都不能认为该系统真的具有了精神意识。
翟老师认为虚拟现实世界有两条原理:
虚拟现实第一原理(个体界面原理):人的外感官受到刺激后得到的对世界时空结构及其中的内容的把握,只与刺激发生界面的物理生理事件及随后的信号处理过程直接相关,而与刺激界面之外的任何东西不直接相关。
虚拟现实第二原理(群体协变原理):只要我们按照对物理时空结构和因果关系的正确理解来编程协调不同外感官的刺激源,我们将获得每个人都共处在同一个物理空间中相互交往的沉浸式体验,这种人工生成的体验在原则上与自然体验不可分别。
因此翟老师认为,虚拟现实与现实世界在本体论上是对等的。这与霍金认为宇宙有可能是虚拟世界的观点也不谋而合。
而这些思想预设了:(1)感官刺激界面是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世界的分界面;(2)第一人称世界不是刺激源所处的(第三人称)世界的一部分;(3)在整个循环中,虚拟世界中的事件可以发生当且仅当一个有意识的心智在界面刺激(在第一与第三人称之间的无限小的空间实现)后参与其中。
接着,翟老师介绍了虚拟现实的大致实现途径:通过物联网与人联网的整合并扩展。物联网(IOT)把人造物甚至自然物的系统以有组织的方式进行电子信息标识和连接,同时接入互联网。人联网(虚拟世界)把全世界的人的身与心通过数码替身(avatar)以实时受控三维形象的方式集结在一起进行前所未有的交流与创造性活动。而扩展现实则通过人联网+物联网+遥距操作(如达芬奇系统)实现,它不仅是交往与体验的世界,更是操控自然因果过程的实践空间。这个世界中的存在物种类包括:人替(avatar),直接由用户实时操纵的感觉综合体;人摹(NPC);物替(intersensoria)对应于物联网中的物体的服务于遥距操作的感觉复合体;物摹(physicon)该世界中各种不被赋予生命意义的“物体”;人替摹(avatar agent),用户脱线时派出的假扮真人的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摹拟人替;此外,考虑到将来还会有动物群体加入,还可以有动物替(animal avatar)、动物摹(animal agent)等等。
翟老师进一步指出,研究虚拟现实的目的并不是做科技而是做哲学——研究在虚拟现实中的伦理问题。虚拟现实世界仍然是一个以人为本、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提供平台的世界,因而应是人控制物,而不能是物控制人,这一伦理箭头不能颠倒。为保证这一点,翟老师提出了“人机交互三原则”来指导虚拟现实的实现:(1)从客体到主体这个方向,信息越通畅越好,控制信号阻滞度越高越好;(2)从主体到客体这个方向,控制信号越通畅越好,信息密封度越高越好;(3)以上两条的松动调节,以最严苛的程序保证以各个主体为主导。但风险仍然存在:在虚拟现实世界中我们可以区分来自外部世界的认知信息与来自人的控制信号,但有时认知信息同时也可以起到控制信号的作用,而控制信号也可以携带认知信息,因此人可以被控制,也可以提供或泄露信息,从而产生安全问题,而这就涉及到虚拟现实世界中的伦理问题了。
虚拟现实世界不仅涉及我们原有的伦理问题,还涉及“造世伦理学”,因为在虚拟现实中,自然事件也变成我们人为设定的了:比如,是否应该让虚拟现实世界发生海啸,是否需要有四季变化?翟老师指出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创建这个学术领域并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探讨。此外,虚拟现实世界还面临其它特殊的伦理问题,因为当一个人用人替进入虚拟现实世界,他就具有双重身份:现实中的身份和虚拟现实中的身份,这将导致很多伦理问题。比如一个人替攻击另一个人替时他究竟攻击的是一个现实的人还是这个现实的人的财产?造成的是物理伤害还是心理伤害?此外还有行为者的意图及导致的后果的双重性问题,在当事人无法区分人替、人摹、人替摹时的责任界定问题,乃至混淆过渡阶段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界限导致的问题等等。翟老师指出要有虚拟现实世界(伦理的)的大宪章,寄望未来的虚拟现实世界将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世界。
最后,翟老师还提出了虚拟现实发展的假想时间表:第一阶段(2001年-2090年),从感觉的复制或合成到赛博空间中的浸蕴体验;第二阶段(2100年-3500年),从感觉传递的交往过程到遥距操作的物理过程。而3500年,人们又将开始创造新一轮的虚拟现实……

在问答环节,翟老师进一步阐明了为何他认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具有本体论上的对等地位,一方面因为空间是康德式的主观的,戴上头盔,身体一辈子在狭小房间中也可以遨游太空;同时,虚拟世界就像是放进我们的脑袋里的观念,我们认为它是真的。而对于虚拟世界是否能成就一个比现实世界更好的伦理世界,翟老师表示悲观,但希望尽自己的努力,比如提出虚拟现实世界大宪章以及利用科技和商业资源使这些伦理规则进入虚拟现实建造底层的标准中。还有同学表达了对强人工智能取代人类的可能性的担忧,但翟老师认为,人工智能若真有了自我意识和道德地位(moral status),那就是我们的后代,也是“人”了,无需担忧。要让这些“后代”与我们竞争,而不是扼杀。
最后,陈少明老师幽默地提醒我们听完讲座回去时不要把别人当成人替,在大家的会心欢笑中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徐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