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哲学系各团支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全团“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工作,响应校团委评优工作,现决定集中开展2017-2018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基层组织及其骨干的表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430日),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成绩或2016-2017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团支部可向年级辅导员咨询符合本项条件的名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各团支部推荐名额如下:

2015级哲学专业团支部 3

2015级逻辑学专业团支部 1

2016级哲学专业团支部 2

2016级逻辑学专业团支部 2

2017级哲学专业团支部 3

2017级逻辑学专业团支部 1

注: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与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1名)、哲学系优秀团支部书记(2-3名)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截至2018430日,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成绩或2016-2017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团支部可向年级辅导员咨询符合本项条件的名单)。

6)哲学系团委拟向校团委推荐“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1名,并另评选“哲学系优秀团支部书记”2-3名。凡参评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团支书均有资格申请。

 

3. 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哲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2-3个)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 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 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有较好影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8)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9哲学系团委拟向校团委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并另评选2-3哲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优工作要求

1、五四评优个人荣誉顺序:

1)已获评本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干部”的支部成员,或已在系团委、学生会获评为本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支部成员,不可再参评支部内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评选,亦不占用各团支部名额。

2)“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与“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可兼得,如重复获评,则优先保留“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荣誉,并在团支部内对“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进行递补推选。

3)“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与“中山大学优秀团干部”荣誉不可兼得,如重复获评,则优先保留“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荣誉,并对“中山大学优秀团干部”进行递补推选。

4)“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与“哲学系优秀团支部书记”荣誉可以兼得,但综合测评时仅能按最高荣誉进行加分,不能重复加分。

5)荣誉高低顺序为: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 > 中山大学优秀团干部 > 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 哲学系优秀团支部书记。

2、各团支部要根据材料提交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支部评优时间,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并在人选所在基层团组织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提交的申报材料要准确、客观。

4、各团支部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共青团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集体和个人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请各团支部于2017423日(周一)24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   本支部推荐的2017-2018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的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及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文件);

2)   本支部推荐的2017-2018年度“中山大学百佳团支部书记/哲学系优秀团支部书记”的个人申报表(附件2)及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文件);

3)   2017-2018年度“哲学系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及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文件),另外需要团支书准备五分钟的PPT展示,我系将举行现场五分钟展示和一分钟的答辩环节;

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13676013591@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标为“20xx+xx专业+五四评优材料”。不需报送纸质版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3.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4、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请严格按照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电子版文件夹建立样板”(附件4进行统一归类打包。

 

如有任何问题,可与以下负责老师或负责学生联系:

联系人:李琳玮老师、陈夏桐同学

联系方式:llwsysu@foxmail.com13676013591@163.com

共青团中山大学哲学系委员会

2018418


附件:
1. 哲学系2017-2018年度五四评优工作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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