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前沿”第十二讲:李巍老师谈中国哲学作为“方式”
2019年5月23日上午,中山大学哲学系18级研究生“哲学前沿”课程第十二讲——《合法性还是专业性:中国哲学作为“方式”》在中山大学锡昌堂103讲学厅开讲,由我系陈少明老师主持,李巍老师主讲。
▲李巍老师
本次讲座从长期存在的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入手,试图为化解中国哲学的身份焦虑提供新的思路。李老师指出,只要用“哲学”一词指涉不同的思想领域及理论对象,比如西方哲学、中国哲学、印度哲学等,这个“语词”的涵义就总是差异极大且难以界定。但仍然存在一种情况,使“哲学”一词无论应用于哪些思想领域或理论对象,其涵义始终一致,那就是这个词指涉哲学作为一门现代学术的专业研究时。因此,李老师认为,我们除了能在对象的意义上,把中国哲学理解为中国思想中的哲学;也能在方式的意义上,把中国哲学理解为以哲学的方式研究中国思想。于是中国哲学是不是哲学这个问题,除了能被表述为一个合法性问题,即中国思想中有没有能被“哲学”命名的对象?也能理解为一个专业性问题,即对中国思想的研究是否满足作为专业研究的“哲学的方式”的要求。为了明晰这种要求,讲座分别讨论了三个区分,即学术/学问、语义研究/语法研究以及哲学解释/哲学解释学;并由此论证,应该把化解中国哲学身份焦虑的视角从合法性转向专业性,即中国哲学的研究不是从中国思想中“找哲学”,而是“做哲学”,是建立一种谈论中国思想的“哲学的方式”,并应从解释的普遍性与论证的有效性来看。
李老师还特别指出,基于对象性理解的“找哲学”,是传统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核心思路;但“做哲学”时要谈论的不是“中国哲学史”,而是“中国哲学”,不是中国思想中的“哲学对象”,而是把握中国思想的“哲学方式”。因此,讲座认为陈少明老师关于“做中国哲学”的设想与论述将是未来从事中国哲学研究的典范进路,但对此主张可能存在的误解是,把“做中国哲学”理解为制造某种“哲学”(对象)。实际上,从中国哲学作为“方式”的观点看,“做中国哲学”既区别于传统中国哲学史研究的“找哲学”,更不是无中生有的“造哲学”,而是建立言说中国思想的“哲学的方式”。至于如何建立的问题,李老师指出,这不是“方法”问题,而是“做法”问题,不属于方法论的范畴,而属于元方法论的范畴,其核心问题是为什么要以“哲学”的专业方式给出中国思想的现代表述,讲座则称之为“做法理论”。
▲讲座现场
最后,陈少明老师就相关要点做出评论,李老师与在场师生就课程内容进行了互动交流。本次课程在全场师生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