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第80期预告 | 刘畅 :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规范性基础——一个否定性视角
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规范性基础——一个否定性视角

题目: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规范性基础——一个否定性视角
主讲人:刘 畅 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
评论人:刘 宇 西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王海英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主持人:李婷婷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时间: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下午15:00地点:中山大学哲学系锡昌堂515会议室腾讯会议:610-303-069
主办: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
主讲人介绍
刘畅,哲学博士,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和后期维特根斯坦伦理思想。在《哲学评论》第35辑发表文章。
讲座内容介绍
在马克思哲学对道德的批判性态度,和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之间似乎存在着张力。对这一张力的解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中的“初始问题”。解决初始问题的核心在于:能否找到一种能摆脱意识形态之神秘化和扭曲化的规范性基础,为马克思哲学的资本主义批判提供理论说明?
对此,分析马克思主义中的道德论者和非道德论者均给出了各自的方案。然而,双方都陷入了伦理学思考中常见的“对称性预设”之中。该预设认为,做出规范性论断需要诉诸肯定性价值或理想(如正当的、善的、健康的、美的),并需要论者拥有关于肯定性价值的知识。富瑞恩哈根(Fabian Freyenhagen)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种“否定主义(Negativism)”的元伦理学立场,认为即便没有关于善、正当等肯定性价值的知识,人们也能够为规范性做出说明,否定性价值(如错误的、恶的、病态的、丑的)在规范性维度上是自足的,恶本身就足以导致对恶的批判,而无需再诉诸于善。本次讲座的目的是:首先,借用这一元伦理学否定主义,从肯定性道德/否定性道德的分野及其不对称性这一视角出发,来看待马克思哲学中的伦理思想;其次,试图勾勒出如下思路的可能性:通过“自然之善”框架的历史唯物主义版本,来论证肯定性价值/否定性价值之间的不对称性,以及否定性价值在逻辑上、操作上和规范性上的优先性;最后,尝试说明这种否定性价值优先的思路,正是马克思哲学中“否定性辩证法”这一方法论内核在规范性维度的具体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