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庆专栏 | 林铭钧教授生平与学术略述
林铭钧,曾用名林维钧,别名“钟”、“晨钟”,1929年4月生于广东台山县(今台山市)。1950年考入中山大学中文系,1954年毕业留校,担任哲学教研室助教,1960年晋升讲师,1980年晋升副教授,1987年晋升为教授。1979年担任中山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主任,1990年担任哲学系主任。
在林铭钧教授和杨芾荪教授努力下,1978年中山大学获得了逻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为数不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逻辑学硕士点。在1979年至1990年担任逻辑学教研室主任期间,林铭钧教授锐意推动逻辑教学现代化,积极对课程进行改革,增加研究生的现代逻辑知识。他认为,虽不能达到现代逻辑的高阶水平,但也不能仅停留在“传统逻辑+现代逻辑” 的介绍阶段。为使学生接受现代逻辑训练,具备现代逻辑素养,他聘请中山大学数学系老师为研究生讲授数理逻辑,邀请新西兰维克图大学哲学系学者介绍国外逻辑学的研究动态。自1979年招生,《数理逻辑》一直是逻辑学研究生的专业必修课。20世纪80、90年代,中山大学逻辑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已涉及道义逻辑、次协调逻辑、非单调逻辑、多值逻辑的研究。当时国内现代逻辑研究整体水平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山大学的逻辑学在现代逻辑教学和研究上已经表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在林铭钧教授力促下,中山大学逻辑学教研室较早开展了与香港中文大学的学术交流。在林铭钧教授担任哲学系主任期间,中山大学哲学系与夏威夷大学哲学系、莫斯科大学哲学系等国外高校哲学系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
1986年,广东逻辑学会成立,林铭钧教授担任首任会长。在担任会长期间,林铭钧教授团结广东逻辑学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普活动,学会活动十分活跃兴旺。
林铭钧教授长期致力于形式逻辑和中国逻辑史的教学和研究。出版个人和主编著作、教材十多部。他是教育部统编教材《普通逻辑》的著者之一,对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研究和公孙龙思想的研究有独到贡献。周云之先生评价说,林铭钧教授有两个最突出的学术成就,一个是充足理由律问题,另一个是关于“白马非马”的“非”字的看法。在逻辑学界热烈讨论充足理由律是不是形式逻辑第四条基本规律时,林铭钧教授作为第一作者,与杨芾荪等于1979年在《哲学研究》上发表了《充足理由律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一文,考证指出了“莱布尼兹提出充足理由的原则不论其本意或事实来说都不是作为逻辑规律的”。1995年,林铭钧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学作了题为《以符号学析“白马非马”之辩》的学术报告,从符号学理论角度讨论了“白马非马”中的“非”字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要概括出“古汉语的语形学”的设想。1996年,该文在《学术研究》上发表。
林铭钧教授治学严谨,对后学关怀备至,总是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待学生和晚辈。2011年12月29日,林铭钧教授在广州逝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