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哲学系第29届团委委员及第43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报名工作的通知
过去的一学年中,在系党委、系团委的指导下,哲学系第28届团委及第42届学生会秉承“尊德问学”系训,坚持为师生服务、丰富校园生活的宗旨,在传承中创新,做出了许多可喜的工作成绩。为了更好地建设发展我系团学队伍,做好新学年度团学换届工作,开展好系团学活动,我系拟定于9月初召开中山大学哲学系第29届团员代表大会暨第43届学生代表大会,并在大会上选举出新一届系团委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现面向全体本科生开展我系学生团委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报名工作,具体报名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安排
时间:2017年9月9日(周六)(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举职位要求
1.选举学生团委委员2人(本次大会只选举委员,具体职位选举后内部协定)
团委委员(2名,由2014-2016级的同学担任)
(1)按照系团委工作职责,协助系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协助指导部门工作,跟进部门活动计划的落实和总结,做好负责部门的考察工作;
(3)负责跟进确保系团委各项制度的落实,参与系团委学生干部的考核工作;
(4)处理协调系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系团委学生干部的日常考察工作;
(5)负责团委相关的各类评选、项目申请工作;
(6)其中一名将兼任系团委副书记,负责系团委对外联系与合作等事宜。
2.选举学生会主席团3人(本次大会只选举主席团成员,具体职位选举后由内部协定):
主席(1名,由2014-2016级的同学担任)
(1)拟定学生会的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学生会内部管理,推动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2)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3)作为系会代表出席外联活动,传达有关精神,负责加强与各院系的联系和沟通。
(4)有权提议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有权劝退违纪干部和进行合理的工作调动。
副主席(2名,由2015-2016级的同学担任)
(1)负责指导和监督直属部门的工作,向主席负责;
(2)有权对直属部门部长人选进行推荐,经主席团批准后任命;
(3)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4)协助主席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1.为中山大学哲学系在读本科生,并有能力承担(二)所列职位要求;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受过处分;
3.思想积极向上,表现优良,不得有考试不及格现象;
4.申请者若曾担任干部职务,则须工作积极负责,作风端正,表现出色。
(四)报名及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班级群邮或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并于8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shuangdaihui2017@163.com。
2.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材料,并于9月3日(暂定)组织政审谈话,拟定候选人。
3.院系公示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系范围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准备竞选
候选人按要求准备好竞选演讲ppt,并将于双代会上进行现场竞选演讲。
共青团中山大学哲学系委员会
中山大学哲学系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