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6
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同学:
按照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班已完成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我系依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哲学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4年12月版)》,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定依据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附件1)
《哲学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4年12月版)》(附件2)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等:4000元
二等:3000元
三等:2000元
各班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根据各班于今年7月上报给学工办的参评奖学金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可推荐名额请参阅《哲学系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定程序
1、各班综合测评小组严格依据本班综合测评及公益时评定的公示结果,填写《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表》(附件4),在班级内公示,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班级初评结果发送到学工办邮箱225626968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年级专业-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表】。
2、系内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等),对各班评定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处审核,最终结果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按照学生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班已完成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我系依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哲学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4年12月版)》,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定依据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3号)(附件1)
《哲学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4年12月版)》(附件2)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等:4000元
二等:3000元
三等:2000元
各班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根据各班于今年7月上报给学工办的参评奖学金本科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可推荐名额请参阅《哲学系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
四、评定程序
1、各班综合测评小组严格依据本班综合测评及公益时评定的公示结果,填写《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表》(附件4),在班级内公示,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班级初评结果发送到学工办邮箱2256269686@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年级专业-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表】。
2、系内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及学生代表等),对各班评定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3、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处审核,最终结果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哲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1. 附件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 附件2:哲学系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14.12修订版).doc
3. 附件3:发各班-哲学系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4. 附件4: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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