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各位同学:
根据回报社会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回报社会助学金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一)新评对象
2018-2019学年在读且准备申请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续评对象
2017-2018学年已获得回报社会助学金且2018-2019学年在读、准备申请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含在本校升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 资助标准及名额
| 项目 | 类别 | 资助金额 | 名额 | 备注 |
| 回报社会助学金 | 新评 | 5000 | 29 | 1.续评人选不符合申请条件时其名额转入新评名额; 2.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2500元。 |
| 续评 | 5000 | 25 |
三、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3.学习成绩良好,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年级排名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5.必须参加回报社会助学金见面会(共6次/学年)和社会公益活动(分组进行,次数不定)。见面会和小组公益服务活动一般安排在广州校区,获助学生必须全程参加上述活动,不可无故缺席。
四、 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本周四(5月24日)中午12:00前把相关材料电子版文件以“回报社会助学金新评/续评+姓名”命名,发送到2256269686@qq.com。
需上交材料:
1.《回报社会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2.《回报社会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3.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成绩单的扫描件(需加盖院系或学校教务专用章后扫描)
(二)院系初审及汇总提交材料
系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三)捐赠方初选及面试
捐赠方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第一轮初选(新评学生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差额评选,续评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学生需于6月9日(周六)下午在南校园参加现场面试(面试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最终获助名单将于2018学年秋季学期公布。
附件:1.回报社会助学金续评学生名单
2.回报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3.回报社会助学金申报人信息汇总表
中山大学哲学系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1. 回报社会助学金学生续评名单.xls
2. 回报社会助学金申报人信息汇总表_.xls
3. 回报社会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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