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青年哲学沙龙回顾|陈杨:商谈伦理与道德认知主义——对哈贝马斯认知并行性论证的批判
2024年5月14日晚,“岭南青年哲学沙龙”于腾讯会议线上举行,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助理教授陈杨以“商谈伦理与道德认知主义——对哈贝马斯认知并行性论证的批判”为题进行了报告,中山大学哲学系特聘副研究员卢俊豪担任主持。期间,北京大学哲学系博雅博士后宋一帆、耶拿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林靖宇分别针对报告内容进行在线评议。本次沙龙共有200余名师生、学者参加。

哈贝马斯将规范性主张看作是言语行为的一部分,其核心在于“应然效应”,而只有通过实践理性证成的要求才具有应然效应,他认为对于规范性主张和事实性主张的合理性的证成是属于两条并行不悖的人的认知能力的展现。陈杨指出,认知并行性是哈贝马斯论证商谈伦理的基础,但是这种基于事实主张与规范性主张之间相似性、理性的、交往性的认知并行性论证并不能让人信服。首先,陈杨援引维尔默和罗尔斯的观点认为,规范性标准具有非中立性。事实性主张的证成与规范性主张的证成有着重要的区别,规范性主张必须有实质性的关于正当性的规定。只有当我们对什么应被视为正当做出基本定义时,正当性标准才是有效的。其次,陈杨吸收了库恩的科学范式与理论负载性等理论,提出人的规范性主张的系统共同构成了“三观”,是人的社会活动的基础,不同的价值观、道德主张之间也不可通约。哈贝马斯的认知并行性的论证预设了一个关于事实陈述的合理性的过于简化的模型。报告最后,陈杨认为规范性主张与事实性主张的并行性并不是建立在纯粹的认知基础之上,而是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事实性主张与规范性主张似乎都会因为自身的失能而陷入危机状态,从而造成革命的出现。因此,从实践、危机以及革命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找寻到新的并行性,即社会意识与科学范式都是构成我们身份与行动的意向性框架。
在评议环节,宋一帆对报告进行了总结,肯定了陈杨不仅提出了对于哈贝马斯认知并行性论证的批评。同时也针对陈杨老师的报告提出了三个问题进行参考:首先,将哈贝马斯还原为认知主义者,往往会使我们忽略事实与规范维度如何可能并行实际上并不是一个论证问题,而是一个探讨民主法治国的问题,政治哲学的维度在报告中没有被凸显出来。其次,在《交往行动理论》一书中哈贝马斯也提到了库恩的科学范式理论,他恰恰是想借用库恩的理论说明事实领域的背后是以相互理解为导向的科学家共同体的活动,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澄清。最后,哈贝马斯的并行问题并不是两条线的并行,还有一条戏剧性行动,这种戏剧行动关涉的是自我表达和情感、美学化的领域,这同样需要进一步探讨。
林靖宇博士也对此次报告进行了评议,肯定了陈杨在方法上采用了更贴近分析哲学的进路处理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工作方法特别有价值,用接近分析哲学的方法来处理批判理论中的基本问题是欧美学界正在成长起来的倾向。同时他也提出了两个问题:首先,他指出陈杨在论证时并没有区分伦理的、道德的、政治的三重情境,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处理的是道德情境的问题。而对于更加具体的伦理问题、政治问题,哈贝马斯并不排斥实质性准则。其次,引用库恩的理论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混淆,因为库恩的论证过于强,挑战了并行性本身而不仅仅是处理并行性的方法。在客观世界和社会世界的边界更加模糊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去坚守这样的划分?
陈杨对几位学者的评议进行了积极地回应,卢俊豪对评论与回应表达了肯定,认为这些评论与回应一步到位地点出了有深刻意义的议题。同时也向陈杨提出了两个问题:首先,当陈杨在报告中提到认知主义者的时候,这个认知主义该如何被理解?其次,在库恩的范式理论中,范式与范式的转换不是完全没有依据的,而是当系统内部的理论融贯性越来越差的时候便会催生范式革命,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在提问环节,参与者踊跃提问,积极讨论,线上的听众就认知主义、精英对群众的统治、逻辑必然性、融贯性主张等议题进行了提问。本次沙龙在热情盎然的讨论之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