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中大学生〔2020〕20号)(附件1),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2023学年哲学系在校的本科学生班集体。包括2020级、2021级、2022级的哲学、逻辑学、强基计划班,共9个班级。
注:2023级本科新生班级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按《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附件1)执行:
(一)德:班集体同学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守则》《中山大学学生准则》以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班集体同学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针对性强, 学习成效显著;班集体同学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损害学校声誉,不发表不当言论。
(二)智:班集体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集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课堂出勤率高,课堂纪律好,班集体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率高,无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发生;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讲座、报告,参加科学实验、学术竞赛、科研创新、劳动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效果显著。
(三)体:班集体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测试参测率100%,合格率100%(获批准免测学生除外)。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班集体文化积极向上,班集体风气朝气蓬勃;班集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五)劳:班集体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同学,结合学科和专业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等劳动教育活动,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
(六)其他:班主任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积极指导班集体开展学术科研活动。班委会设置符合规范,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建设融合性好,取得显著成效;党团班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先锋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同学服务,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集体活动,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班集体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富有成效。
(七)年度内班集体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班集体同学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等。
三、名额分配
按本科学生班级总数三分之一以内评定为优良学风班。
四、评选程序
(一)班集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班集体在2024年1月2日24:00前提交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3、4)。电子版请发送到学工办邮箱2256269686@qq.com,文件名及邮件名命名为年级-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
(二)哲学系组织评定并公示:1月3日-1月12日,哲学系成立评定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及评选方案进行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并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三)上报评选材料:哲学系整理评选材料向学校申报;
(四)校级评定工作小组复核;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六)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被评定为“优良学风班”的班集体将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 授予荣誉称号;
- 通报表扬;
- 颁发奖牌;
- 奖金。
六、相关要求
(一)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或者表彰后,如发现获奖班集体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二)各班委对本班优良学风的申报材料负责,哲学系对本单位优良学风班的评定结果负责。
附件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2:2022-2023学年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附件3:2022-2023学年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含子表)
附件4:2022-2023学年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证明材料
哲学系学工办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20-84112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