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02021、2022本科生: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山大学哲学系本科生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简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一般为5000元人民币/人

      2、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含50%);

6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注: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或助学金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将给予其取消参评资格、收回获得的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处罚。

      3、奖励办法

  本年度全系共7个名额,优先评选给综合测评在班级(专业)排名50%50%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如各班综测成绩排名前50%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总数7个名额,则视候选人班级综测成绩排名比例靠前者给予推荐,落选者可视成绩情况,被推荐评选中山大学励志一等奖、二等奖学金。    

      (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设一等奖、二等奖,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民币/人;

      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民币/人。

      2、参评条件

    (1)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25%(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25%-50%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3、奖励办法

符合申报条件且综合测评排名前25%25%的学生具备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一等奖评选资格;符合申报条件且综合测评排名前50%50%的学生具备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二等奖评选资格。凡有评选资格的同学都可在本科生奖学金系统上申报。

 

  • 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同一学年内,申请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在奖学金系统上完成奖学金申请:申请人10月62400前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奖学金模块】完成奖学金的申请。      

   2、系学生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获推荐的同学按通知要求准备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4、学校复核各学院(系)初评结果,并公示。

      5、评选结果上报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如对以上通知有疑问,请与辅导员许老师联系。

 

 

  哲学系

202310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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