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前沿”课程第十二讲纪要|刘伟:法度的谱系:考察早期中国思想中政治的含义

        2023年5月12日下午,中山大学哲学系22级研究生“哲学前沿”课程第十二讲在锡昌堂103室举行。讲座主题为《法度的谱系:考察早期中国思想中政治的含义》,由中山大学哲学系刘伟副教授主讲,李长春副教授主持。

主讲人中山大学哲学系刘伟副教授

主持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李长春副教授

        刘伟老师认为,前诸子时代对于物的理解包含法度的含义。而物的法度意涵,本质上是族群整体与神明之间的契约。由于早期的物背后有神存在,不可经验的神明需要依托在有形有象的、能够被人经验到的载体之上,因此,承载神明之物往往具有鲜明的色彩和图案(如图腾和徽帜)。色彩和图案都是一种文饰,而这正是早期法度呈现的主要方式。

        到了战国时代,以规矩为法度之原型,成为诸子思想的共识。规矩是纯粹的人造物。墨子最先完成了这个排除神明、使得法度成为绝对属人之物的转变。在墨子看来,最高的知识就是关于秩序的知识,而这种知识来自于拥有无限知觉能力的天和鬼神,但是衡量知识本身的知识,即知识的标准是绝对属人的,于是法的神之维度被墨子巧妙地剔除了。一如规矩衡量每一件材料是否符合人的期待,人(立法者)发明的法度衡量每一个个体的行为,人只有符合法度(立法者的目的),秩序才能得到保证。

        不同于战国诸子学以规矩类比法度,汉代经学对于法度的理解背后有一个尺度的原型。尺度不是规矩。规矩衡量个体事物的属性,最终指向人的目的;而尺度所呈现的数字并不体现事物的属性,它表征的是事物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汉代经学认为律管是最根本的尺度,甚至作为标准器的度量衡亦由律派生而来。律是声音的标准,引伸之,则可视为衡量构成世界之始基的气的标准。由此,律便可以衡量世间万物,甚至包括天地人神,将其纳入到一个和谐有序的共同体之中。

        最后,刘伟老师对法的谱系进行了梳理。从法的来源来看,前诸子时期,法的来源是神的意志;战国诸子的法指向人的目的;而汉代经学所构建的法源于世界本身。从“执法者”形象来看,古典时代为有威仪的人,诸子时代是明智之人,经学时代则是制作或无为的人。从法的原理来看,古典时代的法基于形法象神,诸子时代的法基于心灵主宰身体,而经学时代的法则源自人合于天。

        讲座结束后,李长春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在与李老师进行交流之后,现场同学也纷纷提问,刘伟老师一一回应。

        本次讲座最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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