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9、2020级本科生: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哲学系专项奖学金评选方案》,开展2021-2022学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简介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根据学校分配的专项奖学金总金额,结合哲学系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我系设 “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奖项,奖励名额共16其中2019、2020级名额10人,以表彰和鼓励在这些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推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青年学生。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一)“德”:实践贡献奖。该奖项用于表彰和奖励道德品行优秀的本科生。参评者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系范围内差额评选

1. 对哲学系的学生工作、学科建设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2. 长期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特别突出;

3. 有参加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经历,评选年度内曾获省级(含省级)以上道德类或志愿服务类个人表彰;

4. 乐于助人,有相关助人助困事迹,在社会中产生积极影响。

 

(二)“智”:学业进步奖。该奖项用于鼓励在学业上进步较大的本科生。参评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全系范围内额评选

1. 参评者为2019级、2020级学生,每班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

2. 评选年度专业学习绩点(裸绩)在班级内排名(按百分比算,即排名/班级人数)较上一学年度有明显进步;

3. 评选年度内专业课无挂科;

4. 参评年度内未获得其他学业奖学金。

 

(三)“体”:体育素质奖。该奖项用于奖励在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者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系范围内差额评选

1. 评选年度内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所获得体育章成绩显著;

2. 参加省级(含省级)及以上体育类赛事,并在评选年度内获单项冠军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 评选年度内体测成绩评定等级达到优秀。

 

(四)“美”:文化艺术奖。该奖项用于奖励在文艺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者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系范围内差额评选

1.  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化艺术类竞赛,并在评选年度内以个人名义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 多才多艺,评选年度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杂志等平台上发表摄影、书画、文章等文艺作品。

 

(五)“劳”:创新实践奖。该奖项用于奖励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方面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本科生。参评者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全系范围内差额评选

1. 自主创新创业,取得突出成果;

2. 自主参加实践类活动或竞赛,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项,或在社会中产生积极影响;

3.  劳动习惯良好,在学生活动、宿舍环境维护等日常劳动活动中表现突出,在集体中产生积极影响。

 

其他四类奖项均由个人申请,全系差额评选,系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四大类奖项的申请情况,进行材料审核、具体评议和名额调整,最终在全系范围内公示评选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结果。

 

二、奖励标准

各项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均为 1000元人民币/人,可和其他奖学金奖兼得荣誉,奖励金只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不累加。

 

三、具体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1)实践贡献奖、体育素质奖、文化艺术奖、创新实践奖

申请以上四个奖项的同学,请务必于10月102200前填写附件中的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邮件至学工办邮箱2256269686@qq.com,完成奖学金的申请,邮件标题统一为【年级专业-姓名-专项奖学金申请】。

2进步奖

   请2019级、2020级班级资助审议工作小组组织班级评议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1名候选人,报给辅导员老师,并请候选人于10月10日2200前填写附件中的专项奖学金汇总表,发送邮件至学工办邮箱2256269686@qq.com,完成奖学金的申请,邮件标题统一为【年级专业-姓名-学业进步奖】。

2、系学生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复核各学院(系)初评结果,并公示。

4、评选结果上报全国学生资助中心。

    

如有疑问,请与辅导员许老师联系。

 

哲学系

2022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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