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月|第二十四届哲学月智慧之光名师讲座系列 第一讲顺利举行

     2021年11月8日晚7点,哲学系第24届“哲学月”活动于锡昌堂103室正式开幕。

      开幕式上,哲学系主任张伟教授为“哲学月”活动开办致辞,表达了对于哲学月活动的高度重视,并指出该活动以“师生联动共同举办”为主要形式,旨在“展示哲学魅力、提高学生素养、促进学科发展”。自此,第24届哲学月活动正式开启。

    《诗》云:“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本届哲学月“智慧之光·名师讲座”活动是“哲学月”下属的经典子活动,以“通向世界的中国哲学”为主题,意图探寻中国哲学的丰富意蕴,在全球视野下关注中西哲学的交流互动,访求中国哲学的世界之路。

 

     首场讲座主题为“德性伦理与儒家伦理的本色”,主讲人是澳门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特聘教授王庆节,主持人是我系陈立胜教授。讲座旨在揭示“存在论意义上的道德感动何以成为儒家示范伦理学的核心与基础”:“感动”作为枢纽和开端不仅启动人类的道德行为,而且还将认知上的道德感觉、感知和心理上的感情、情绪连接,使二者相互作用,生发与形成道德感通,感悟与道德认知,从而影响与指导我们的道德生活。

     王庆节教授对儒家伦理的本色进行了概括,并对德性伦理学和规则伦理学进行了区分。首先,王教授指出:“儒家伦理不是要模仿那具有绝对普遍性的自然科学律,建立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伦理’,或具有绝对命令效应的、律令般的‘规范伦理’。相反,儒家伦理的生命力,过去、现在以及未来,首先并不在于外在强加的义务、命令或律则般的普遍性规范,而是起于和源自原始生命与生活世界中的人心感受、感动、感染与感通。”

      其次,王庆节教授提出德性伦理关注存在上“是什么”,即一个人如何改善和完善自身,如何成仁成圣”道德形而上学层面的问题;而规则和规范伦理则更多关注在具体行为上“如何做”才算正确的道德实践问题。通过澄清德性伦理的价值与实践层面的“存在论差异”,可以有效化解道德两难的困惑。而儒家伦理之本色在于“不局限在对具体个人的某些具体行为的臧否评判,而在于成就人本身的成长和善性呈现” 。因此可以说,儒家伦理的本质就在于它是立足于情感本位之上的德性示范伦理学。

     此外王教授还对儒家德性伦理和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进行区分,并表明了儒家德性伦理固有的两点优越性:第一,倘若坚持儒家伦理以追求德性完善而非以臧否行为正确为目的,那么儒家伦理就可能在价值层面上更加宽容和开放。儒家德性伦理的宽容和开放不仅体现在允许多元价值或德性的共存,而且还体现在承认价值和德性的历史性和更新性上。这样说来,儒家开放的德性伦理系统就不仅因此具有强大的自我更新基因,而且对外来的价值和德性,具有宽广的接受和包容心态。第二,儒家的德性伦理追求的是在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这些古老信念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德性的善好和卓越,这种善好与卓越又是通过一种天人之间的历史互动和相关性生长的时-空情境呈现出来。这种呈现我们往往称之为儒家德行修养和教化的工夫实践。这些修养工夫在以历史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活动为背景的示范活动中展开,不同于西方在神和人、本质与现象、理论与实践等等的超越性二分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西方主流伦理传统。

     最后王教授特别指出:儒家的德性示范伦理学不是一种简单劝人向善的伦理学说,也不是一种哲学人类学层面上的道德理论。儒家伦理是一种源初的“德性伦理学”,它以“示范”教化的“道德功夫”为基本特征,并将源初的道德情感和感动视为德性生发的基础和出发点。这样,儒家伦理既不同于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本质主义的德性伦理,也不同于以心理情感分析为基础的道德情感主义,而是一种以原初情感和示范功夫为本位的元德性伦理学。

     在讲座的最后,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们分别向王教授阐发了自己的思考并提出问题。王庆节教授针对以上问题也详细地给予了回应。我系郑淑红副教授进行评论:“王教授对儒家的传统做出了非常清晰的界定,这是一种即使放在现今伦理学中也毫不逊色的本土儒家资源。中国伦理可以在此生发出新的理论创作,儒学第三期或是第四期在庆节老师的感动伦理学中有了新的萌芽。”在这样的探讨中,在场的听众对儒家的德性伦理与道德本色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这充分地展现了哲学的思辨特色。

     我系“哲学月”的开幕式与首场讲座至此圆满落幕,在这个初冬给各位师生带来了别样的温暖与独到的思考。我们也期待着哲学月的后续活动都能顺利、精彩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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