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前沿”课程第十六讲回顾 | 张清江:理学话语建构中的“魂魄”与“心灵”——以陈淳《魂魄说》为中心的讨论

2021年6月23日,中山大学哲学系20级研究生哲学前沿系列课程第十六讲《理学话语建构中的“魂魄”与“心灵”——以陈淳<魂魄说>为中心的讨论》在锡昌堂801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山大学哲学系陈少明老师主持,主讲人为中山大学哲学系张清江老师。

陈少明老师首先介绍了张清江老师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特色,之后讲座正式开始。张老师首先介绍了选题缘由和研究目的。他认为,要更好理解宋明理学的话语建构,除了依据经典文本的概念阐释之外,还要注意一些普遍性、共享性的知识如何被纳入思想建构之中。“魂魄”是中国思想传统中有关身体构成的基础观念,为各家所共同接受,但如何安置其在身体中的位置及其作用,理学做出了跟其他思想系统不同的建构。因而,以陈淳《魂魄说》为中心的讨论,目的是呈现理学话语建构中对“魂魄”知识的接纳方式,及其与心灵等观念之间的关联,进而更好地理解理学的“创作”。

张老师对陈淳《魂魄说》的内容做了具体分析,指出陈淳用“阳之灵”和“阴之精”界定魂魄,特别强调身体感官的任何运作都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观念史脉络的梳理,张老师认为,魂魄之间这种相互依存的对等关系并非常识性理解。在孔颖达等学者的解释中,“魄”是基本生命机能的掌管者,“魂”则代表了更高级的精神活动,两者之间有着位阶上的不对等性,尤其在道教的解释传统中,来自天的魂是清微之气,与来自地的作为“浊滞之气”的魄形成对列,以致后者成为需要炼化销尽的对象。这些理解都多少存在着魂优先于魄的倾向。朱熹改变传统医家将记忆与肾、心官能联系起来的做法,明确提出“魄主记忆”,在很大程度上是要赋予魄以相应的精神作用,以使魂魄之间的功能更加对等。

张老师进而梳理了陈淳对魂魄与心灵关联的看法。《魂魄说》中明确表达着心主魂魄的观点,认为魂魄是在心灵主宰下负责身体的具体运作。心作为主宰者是知觉作用的最高保证,但其基本运作则有赖魂魄。无论“寤寐动静”,心始终是主宰。“心主魂魄”话语下的魂魄强弱,表现为身体的不同状态和阶段,而并不像道教主张的那样具有圣凡之间的本质性区别。由此,朱熹重新解释了老子“载营魄”的意涵。在朱熹理学的架构中,“心主魂魄”的意义在于,建构出躯体、魂魄、心、性(理)之间的逻辑层次结构,使魂魄不具备超越性的品格,从而避免陷入佛教、道教对神魂不灭的解释之中。

最后,张老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张老师指出,理学话语建构中接纳了有关魂魄的基本知识和理解,但通过赋予其特别的关联方式,尤其是与“心”这一枢纽概念之间的关系,理学家确立起了自身的论说系统,并以之对抗佛道的身体和工夫论述,维护儒学的价值信仰。

随后,陈少明老师对讲座做了精彩点评,张老师逐一回应了同学们的提问。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王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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