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前沿”课程第十三讲回顾 | 刘伟:神明在场——论礼器的形上学
2021年6月2日,中山大学哲学系2021年研究生哲学前沿系列课程第十三讲《神明在场——论礼器的形上学》在锡昌堂801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持人为中山大学哲学系陈少明老师,主讲人为中山大学哲学系刘伟老师。

开场陈少明老师介绍刘伟老师的研究领域与研究特色后,讲座正式开始。刘老师分析了《墨子》在观念形态上对礼器的反动,即重新规定“器”的本质属性为用器的锋利坚固(符合人的目的)。那么,礼器何以与用器形成对立关系,它承担何种功能?礼器相较于用器,意在事神而非贪图人自身的使用之便;相较于祭品,不易消耗而保持不朽;其所偏好的青铜材质相较于“恶金”,更具耐腐蚀性。上述特质决定了青铜礼器在祭祀场合的功能:一,沟通神人,安顿神人秩序;二,作为世系的信物,分有人格性,代代相承。进一步,刘老师讨论了基于礼器的思想观念,尤其是礼器消弭个体差异的功能和蕴含于数量特征中的法度属性。王孙满对问鼎的答复,体现了礼器的政治意义,即弭平自然空间的差异性,塑造统一的政治空间,同时使相应地界的自然神明也被纳入该秩序中;同样,销锋铸鐻的政治信号不仅是罢兵,也昭示共同体的熔铸。这种消弭差异、达成一体的功能本质上来源于礼器的鬼神背景,早期文献对“鬼神”“神明”“精气”的具体表述虽不同,但都显示鬼神能够突破个别形体的滞碍,实现一体。礼器的“法”的意义则源自其度量属性,如规定的形体数据与套件数量,此类“彝器之量”亦是“绝地天通”案例中巫觋降神的必备知识,比起规矩绳墨等其他法度意象,礼器构成的秩序不是由个体功能而是由整体的关系来体现。后经历史发展,礼器退场,其复杂功能被度量衡标准器所承担。最后,刘老师检讨了遗留的相关问题,比如“义利之辨”,一与多的关系,诸子反思“力量”问题时预设的独立个体的观念,承接这一思路来论证“万物一体”将面临的困境,等等。
报告后,陈少明老师延续上一讲议题,介绍了“物”的分类,并针对礼器进一步指出:一,存在的形上学(ontology)研究所有事物共同的性质,把存在作为一个整体的对象,礼器形上学则不同,更接近本土对意义及其载体的理解。二,礼器的象征意义兼具社会和个人精神两个层面,既用以整合社会秩序,又有别于货币等制度性事实,变成信仰的一部分。三,如何理解具体、独有的“器”与作为类型的“器”。针对第三点,刘伟老师认为,礼器只能在具体情景中起作用,具有很强的类人格性,是血缘共同体的某种类人格性的东西延伸到器物之中,因而是独一无二的。而礼器作为类型概念,其归纳是知识性的,难以生动呈现具体的人格性。

随后,现场听众追问了孔子视野中理想人格的比喻物、如何在“自然-人为”框架下理解礼和礼器的关系、礼器的意义在宋明时期如何成立等问题。刘老师认为,对“器”的否定未必导向自然物,且“非目的性”不等于排除人的行为,战国诸子对“人为”的表述集中在“加工器具”的特定比喻中,并非所有人造之物(如衣服、房屋)都被视为非自然的。至于战国以降的礼器,其功能早已被替代,比如朱子的论述中规范性之所在已由鬼神转移到天理,后者表现出强烈的度量意味。经过充分讨论,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供稿:曹小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