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中大学生〔2020〕20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哲学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哲学系在校的本科学生班集体。包括2017级哲学、2017级逻辑学、2018级哲学、2018级逻辑学、2019级哲学、2019级逻辑学班级。

 

二、评选条件

按《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附件1)执行:

(一)德:班集体同学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守则》《中山大学学生准则》以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班集体同学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针对性强, 学习成效显著;班集体同学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不损害学校声誉,不发表不当言论。

(二)智:班集体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集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课堂出勤率高,课堂纪律好,班集体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率高,无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发生;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讲座、报告,参加科学实验、学术竞赛、科研创新、劳动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效果显著。

(三)体:班集体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测试参测率100%,合格率100%(获批准免测学生除外)。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班集体文化积极向上,班集体风气朝气蓬勃;班集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五)劳:班集体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同学,结合学科和专业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等劳动教育活动,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

(六)其他:班主任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积极指导班集体开展学术科研活动。班委会设置符合规范,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建设融合性好,取得显著成效;党团班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先锋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同学服务,能团结和带领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集体活动,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班集体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富有成效。

(七)年度内班集体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舆情事件,班集体同学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等。

 

三、名额分配

按本科学生班级总数三分之一以内评定为优良学风班。 

 

四、评选程序

(1)班集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班集体在1月7日24:00前提交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3)。电子版请发送到学工办邮箱2256269686@qq.com,文件名及邮件名命名为年级-班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纸质版交至学工办(锡昌堂511)。

(2)哲学系组织评定并公示:1月8日-1月12日,哲学系成立评定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及评选方案进行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初审名单,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评选材料:哲学系整理评选材料向学校申报;

(4)校级评定工作小组复核:1月14日-1月16日;

(5)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1月下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1月下旬。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优良学风班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被评定为“优良学风班”的班集体将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牌;
  4. 奖金。
    六、相关要求
    (1)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学生进行通报批评。或者表彰后,如发现获奖班集体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2)各班委对本班优良学风的申报材料负责,哲学系对本单位优良学风班的评定结果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对优良学风班评定的复核结果负责。
     
    附件1: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2:2019-2020学年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内含2个子表)
    附件3:2019-2020学年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证明材料
     
     
    哲学系学工办
    2020年12月29日
    (联系人:许丽,电话:020-84112125)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